户籍地补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补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补领
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申请补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