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大余县限行消息

发布时间:2023-05-30 19:0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大余县限行,赣州限行,大余县限行消息

内容简介

浮江乡浮江村平交口至浮江桥头禁止大货车通行通告为保障浮江乡圩镇污水处理和排水工程顺利施工,构建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结合浮

浮江乡浮江村平交口至浮江桥头禁止大货车通行通告

为保障浮江乡圩镇污水处理和排水工程顺利施工,构建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结合浮江乡圩镇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决定对浮江乡浮江村平交口至浮江桥头路段实施车辆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核定载重为10吨(含10吨)以上的货车一律禁止由浮江村平交口进入圩镇路段,改经G220公路、竹木村平交口至浮江桥头道路通行。

二、交通管制期内,每日5:00-11:00、15:00-19:00两个时段,标有统一标识的邮政专用汽车以及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车辆不得在禁行道路通行,其它时段可正常通行。

三、县际城乡公交和从事客运的班车,严禁在禁行路段随意停车下客、揽客。

四、市政、通讯、电力、卫生防疫等工程救险车辆,除遇有紧急救险任务,不得在禁行道路通行。

五、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行。

六、核定载重10吨以下货车、家用轿车等机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识及其他辅助设施、交通引导员的指示信息通行,严禁在禁行区间随意停车、超车、抢道通行。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车辆在禁行区间行驶的、违反通告规定行车要求行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由交管部门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7月16日起施行,禁行期30天,至8月15日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另行安排后续事宜,禁行期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