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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人才福利汇总

发布时间:2022-11-13 20:3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赣州人才待遇,赣州人才引进福利,赣州人才福利汇总

内容简介

各类人才可享受的主要政策包:政策包1:产业领军人才(A+类)享受。⑴每人安排1名市厅级干部对口联系,由市厅级干部提供创业协调服务,同时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具体联络服务工作;⑵根据项目评估,给予100万—2000万元的无偿资助,

各类人才可享受的主要政策包:

政策包1:产业领才(A+类)享受。

⑴每人安排1名市厅级干部对口联系,由市厅级干部提供创业协调服务,同时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具体联络服务工作;⑵根据项目评估,给予100万—2000万元的无偿资助,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全额返奖;⑶创办企业土地、税收等扶持事宜,可“一事一议”“一人(企)一策”;⑷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提供120—180平方米人才住房免租2年,到期后成本价购买或免费赠予;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创业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30万—50万元的住房补贴;⑸给予每年30万—200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⑹配偶随调单位可选可谈;⑺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免基本费用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免租提供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租住5年,同时引导志愿者探望、服务;⑻本人及配偶、子女、配偶双方父母均可指定私人医生,享受就医绿色通道;⑼本市公办景点免票,进出港口、车站享受绿色通道。

政策包2:前来我市创业或全职到我市单位、企业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B类)享受。

⑴每人安排1名市厅级干部对口联系,由市厅级干部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协调服务,同时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具体联络服务工作;⑵优先办理录用、上编手续;⑶职称、待遇从优给予,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全额返奖;⑷享受“政策包1”第⑷—⑼条待遇。其中A类人才直接享受200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A类、B类人才来我市创办企业、引领产业发展的,可“一事一议”“一人(企)一策”。

政策包3:前来我市进行项目合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B类)享受。

合作期间:⑴每人安排1名市厅级干部对口联系,由市厅级干部提供合作的协调服务,同时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联络工作;⑵根据合作项目评估,给予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无偿资助,特殊项目“一事一议”;⑶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提供120—180平方米人才住房租住;⑷享受“政策包1”第⑹—⑼条待遇。

政策包4:前来我市创业或全职到我市单位、企业工作的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享受。

⑴每人安排1名县处级干部对口联系,由县处级干部提供工作协调服务,同时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联络服务工作;⑵优先办理录用、上编手续;⑶职称、待遇从优给予,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全额返奖;⑷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提供100—140平方米人才住房租住2年,租金个人负担部分由受益财政或所在单位负担,租住2年后可按成本价或成本折扣价购买;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创业或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25万—40万元的住房补贴;⑸给予每年10万—30万元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⑹配偶随调单位可选可谈;⑺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免基本费用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提供总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租住3—5年,同时引导志愿者探望、服务;⑻本人及配偶、子女、配偶双方父母均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⑼本市公办景点免票,进出港口、车站享受绿色通道。其中,来我市创业的C类人才,⑽在赣州没有住房的,人才住房免租2年,租住2年后可按成本价或成本折扣价购买;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创业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40万元的住房补贴;⑾根据项目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无偿资助;⑿创办企业土地、税收等扶持事宜,可与企业所在地“一事一议”“一人(企)一策”。

政策包5:前来我市进行项目合作的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享受。

合作期间:⑴每人安排1名县处级干部对口联系,由县处级干部提供合作的协调服务,同时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联络工作;⑵根据合作项目评估,给予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无偿资助,特殊项目“一事一议”;⑶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提供140平方米人才住房租住;⑷享受“政策包4”第⑹—⑼条待遇。

政策包6:前来我市创业或全职到我市单位、企业工作的市级高层次人才(D类)享受。

⑴由市委人才办提供工作协调服务;⑵优先办理录用、上编手续;⑶职称、待遇从优给予,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全额返奖;⑷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按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字〔2017〕32号)有关规定,享受租房优惠(承租人才、受益财政、用人企业或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房租),并可在租住2年后按核定价(核定成本价后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同区域或相近区域、同等地段、同等品质商品房价格的80%)购买;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创业或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住房补贴;⑸给予每年6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⑹引进时配偶随调单位可选可谈;⑺本人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⑻本市公办景点免票,进出港口、车站享受绿色通道。其中,来我市创业的D类人才,⑼在赣州没有住房的,人才住房免租租住2年后可按核定价购买;⑽根据项目评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无偿资助;⑾创办企业土地、税收等扶持事宜,可与企业所在地“一事一议”。

政策包7:前来我市进行项目合作的市级高层次人才(D类)享受。

合作期间:⑴由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工作协调服务;⑵根据合作项目评估,给予项目不超过20万元的无偿资助,特殊项目“一事一议”;⑶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提供120平方米人才住房租住;⑷配偶随调可同等安排;⑸本人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⑹本市公办景点免票,进出港口、车站享受绿色通道。

政策包8:回归的赣州籍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同时享受。

在享受相应政策包基础上,安排有人才管家、人才志愿者的,引导人才管家、志愿者到人才在赣州的老家走访、服务,帮助人才在赣州老家的直系亲属解决实际问题。

政策包9:引进的各行业急需紧缺人才(E类)享受。

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按有关政策租住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并享受租房优惠(同政策包6),租住4年后可按核定价(同政策包6)购买。同时,按类别享受相应政策包,鼓励各行业、系统出台政策进行叠加。

政策包10:来我市创业创新的青年英才(F类)享受。

对符合人才住房供应对象的:⑴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可按有关政策租住人才住房并享受租房优惠(同政策包6),分别租住5年、3年、2年后可按核定价(同政策包6)购买;⑵对其中的“万名工科毕业生”引进计划人才,个人可免缴租金租住1—3年。

政策包11:产业工匠(G类)享受。

⑴各县(市、区)、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对产业工匠在公租房申请、医疗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应优惠措施;⑵各地每季度分别推选3名高级工匠、2名中级工匠、1名初级工匠,列入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分别租住人才住房2年、3年、5年,并续签5年服务合同后,可在续签合同当年按核定价(同政策包6)购买人才住房;⑶高级工匠本人参观全市公办景点免票。

政策包12:对口支援部委联系前来赣州挂职的博士等专家人才享受。

挂职期间:⑴由市委人才办提供工作协调服务,同时从挂职单位安排1名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联络服务工作;⑵除正常补贴外,再给予每年3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⑶挂职单位解决住宿或提供统一的人才住房;⑷本人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⑸本市景点免票,进出港口、车站享受绿色通道;⑹与挂职单位开展合作的,根据合作项目评估,给予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无偿资助;⑺可与挂职单位商谈其他待遇。挂职结束后:⑻给予“赣南苏区最尊敬专家教授”称号;⑼每年可携带直系亲属来赣州休假1次,累计不超过7天,在赣住宿等费用由赣州承担。

政策包13:接受“苏区之光”培养对象的知名专家学者享受。

⑴在辅导赣州中青年人才期间,给予每年3万元的人才培养津贴;⑵给予“赣南苏区最尊敬专家教授”称号;⑶每年可携带直系亲属来赣州休假2次,累计不超过15天,来回路费、在赣住宿等费用由赣州承担。

政策包14:入选“苏区之光”计划人才享受。

研修期间:⑴安排1名人才管家负责协调解决家庭困难;⑵给予2万元研修补贴;⑶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不变;⑷纳入市直接联系专家库跟踪培养。

政策包15:到地方创办、领办企业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开展项目合作的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享受。

同等享受相应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政策包16:参加援县团及参与重大项目、课题合作的驻市高校博士、教授享受。

⑴援县期间,由所在地给予交通补贴及误餐补贴;⑵优先选派到地方挂职;⑶本市公办景点免票;⑷受援县(市、区)出台管理及奖励办法,引导援县团成员发挥作用;⑸参与重大项目、课题合作的驻市高校博士、博士同等享受援县团博士待遇。

政策包17:驻市高校到地方挂职博士、教授享受。

⑴挂职期间,给予每年3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⑵挂职单位解决住宿或提供统一的人才住房;⑶本市公办景点免票,进出港口、车站享受绿色通道;⑷期满后本人愿意留在地方工作,经组织考核优秀,可改任职,并享受引进人才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