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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互换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20 09:3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赣州人才住房互换,赣州人才住房怎么换,赣州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互换申请指南

内容简介

一、基本信息事项类型:人才住房定向配租互换流程办事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通办范围:不支持通办二、办理流程1.双方承租人向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各自服务的企业(单位)盖章同意。→2.承租人至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人才住房定向配租互换流程

办事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通办范围:不支持通办

二、办理流程

1.双方承租人向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各自服务的企业(单位)盖章同意。→2.承租人至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领取并填写《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互换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3.双方承租人携带租赁合同(或中签通知单)复印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原件及填写好的《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互换申请审核表》、双方单位的完税证明,递交至任一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4.收件的人才住房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按人才住房承租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将申请资料移交至另一个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5.接件的人才住房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按人才住房承租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将申请资料移交至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审批意见,并将材料反馈至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7.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办理承租人的变更手续,并与承租人的企业(单位)签订人才住房补充合同,从该合同生效的次月起计收租金。

三、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定向用于人才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人住办字〔2018〕1号)

条款名称第二条

条款具体内容二、除双方承租人的服务企业(单位)同属一个受益财政,且同户型的人才住房可以互换外,人才住房不得变更承租人。互换按以下流程办理:

1. 双方承租人向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各自服务的企业(单位)盖章同意。

2.承租人至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领取并填写《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互换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3.双方承租人携带租赁合同(或中签通知单)复印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原件及填写好的《市中心城区人才住房互换申请审核表》,递交至任一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

4.收件的人才住房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按人才住房承租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将申请资料移交至另一个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

5. 接件的人才住房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按人才住房承租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将申请资料移交至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 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审批意见,并将材料反馈至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

7.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办理承租人的变更手续,并与承租人的企业(单位)签订人才住房补充合同,从该合同生效的次月起计收租金。

四、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双方承租人的服务企业(单位)同属一个受益财政,人才住房户型相同,双方服务企业(单位)同意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人才住房互换条件的

五、办理材料:点此查看

六、咨询途径窗口名称

窗口名称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人才住房服务科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房管所

窗口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1号,赣南建设大厦601室,赣南大道1888号金色春城77栋楼,下章贡区华城明苑小区东门,长岗路10号经开区黄金大道66号(近香江大道),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夏令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0797-8221305,0797-7302628,0797-7087971,0797-8371822

七、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窗口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市住建局4楼401办公室

工作时间夏令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0797-822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