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时间、对象和标准
1.补贴时间:在10月1日——10月7日期间购买的新车(以购买汽车发票时间为准);
2.补贴对象:在南康区范围内购买新车上赣州牌照(含乘用车和商用车)且车主为自然人的消费者;
3.补贴标准:购买1辆新车补贴2000元人民币。
二、申报材料:《赣州市南康区度国庆期间引导汽车消费补贴资金申报表》(点此扫码下载)、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明、新车购买的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汽车交强险及与车主同名的银行卡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递交给所购新车的汽车销售公司;
2.全区各汽车销售公司负责将在其公司购买新车且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材料向我区市场监管局递交申报材料,区市场监管局从10月8日开始收集到 10月31日截止;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公示。公示无意见后,由市场监管局将材料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按照有关程序,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区市场监管局,再由区市场监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各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