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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毕业生档案办理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3-24 09:0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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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现就2022届高校毕业生档案业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存档业务办理已落实就业单位的:1、就业单位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2、就业单位为不具备档案管理权

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现就2022届高校毕业生档案业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存档业务办理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

1、就业单位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2、就业单位为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章贡区范围内的市属企业在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章贡区范围内的区属企业在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其他县(市、区)在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3、就业地在外地的,可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方式,根据户籍所在地至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1、经开区、蓉江新区户籍的在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2、章贡区户籍在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3、其他县(市、区)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本人确认档案到达存档地后,持本人户口本和《报到证》原件办理存档业务。存档业务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电子报到证可验证的,可用彩色打印件办理存档。

二、转档情形及办理

档案所在地与存档地不一致时,应先到存档地开具调档函后,再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接手续。

开具调档函:个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如按户籍地原则办理,还需带户口本原件或赣服通版电子户口本。如按工作地办理。还需带劳动合同材料。

档案转接:本人持调档函原件、身份证(社保卡)到档案所在地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调档函原件办理。

三、报到证改签

1、原报到证开在我中心及原赣州市教育局就业办的,报到证无需改签,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所属县(市、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存档。

2、原报到证如需改签至外省市,省内高校毕业生请电话咨询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省外高校毕业生请咨询报到证原发证机关。

四、档案查询

1、网站查询: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赣州人才热线网站首页--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

2、微信公众号查询:“赣州人社”公众号--微服务--流动人员档案查询;“赣州人才热线”公众号--人才热线--流动人员档案查询。

如未查到相关记录,请及时联系学校确认档案寄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