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南康区集中隔离点实行收费的通告
为保障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转,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5月1日零时起对所有新入住的境外来(返)康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康人员和国内其他涉疫地区来(返)康未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实行自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按照每人每天260元收费,其中:住宿费190元/天(含核酸检测费)+伙食费70元/天。
二、收费对象
1.境外来(返)康人员;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康人员;
3.国内其他涉疫地区来(返)康未按规定报备人员。
三、收费方式
被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前缴清隔离费用,由各隔离点按照标准代收并开具发票。
四、收费用途
所有收取的费用统一上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用于弥补隔离点的日常维护运营支出。
五、其他事项
对集中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的,由集中隔离点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南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