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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县区人才住房定向配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0 11:5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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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开展赣县区2022年配建人才住房定向用于高层次人才配租工作的公告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人才强市(区)战略,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字〔2017〕32号)及区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赣县区人才住房保

关于开展赣县区2022年配建人才住房定向用于高层次人才配租工作的公告

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人才强市(区)战略,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字〔2017〕32号)及区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赣县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区人住字〔2022〕1号)相关规定,本批次赣县区将指定商品房配建人才住房用于高层次人才定向配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定向配租房源及户型

赣县区金科集美公馆5#楼,具体户型为三室两厅。

租金标准

根据区发改委关于核定赣县区人才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的规定执行,租金由个人、区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符合我区人才住房免租条件的免租期租金由区财政、用人企业(单位)各承担50%。租赁期间,租金与物业服务费一并缴纳,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申请条件

经区人才办核准,属我区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符合我区人才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个人及家庭。

申请期限

申请报名时间7月1日-7月7日。

申请方式

由本人或用人企业(单位)至人才住房申请受理大厅(赣县区绍京路1号区人防大厦一层广厦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业务大厅)领取申请表。

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婚姻情况佐证资料(未婚及丧偶的提供婚姻情况承诺书、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4.申请人、配偶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居住情况证明;6.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编制证明(企业提供劳动合同);7.社保缴纳证明;8.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审核

用人企业(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及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将资料移交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对用人企业(单位)移交材料进行复核,由区人才住房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联合审查,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公示。

摇号分配

经复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人才住房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开摇号,摇号结果现场进行公示。

办理入住

已确定配租人才住房承租房号的申请家庭,凭《赣县区人才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证件,1个月内到区城投公司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放弃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后期管理

入住后的人才住房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字〔2017〕32号)及区人才住房办《赣县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赣区人住字〔2022〕1号)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

咨询地点:赣县区绍京路1号区人防大厦一层广厦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业务大厅。

咨询电话:4449046,4511059

赣州市赣县区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