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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生育津贴发放(条件+标准+天数)

发布时间:2023-06-23 15:10:08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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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赣州市生育津贴发放申领条件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发放标准计算方式生育津贴为参保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随用人单位参保的,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

赣州市生育津贴发放

申领条件

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

发放标准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为参保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随用人单位参保的,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 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工资(元)÷30(天)×规定天数。

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自愿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且工资标准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职工不再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发放天数

1、正常分娩的,享受九十八天津贴,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贴;

2、难产或实施剖宫手术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贴;

5、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贴;

6、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7、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贴;

8、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贴;

9、结扎或复通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贴。

办理方式

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携带社保卡等身份证明、生育医疗机构收费凭证、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窗口、医保部门授权办理的医疗机构或医保线上渠道(如赣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生育津贴登记申请。

男职工有生育津贴吗?

男职工无生育津贴无产假工资,只有带薪护理假。各地对护理假的规定不尽相同,最短的是天津和山东,只有7天,最长如云南、河南等地,有30天。具体天数您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