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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会昌县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29 14:1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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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赣州会昌县申请人才住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2017年8月1日之后来会昌县创业或会昌县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28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方法为:28

赣州会昌县申请人才住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017年8月1日之后来会昌县创业或会昌县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28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方法为:28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会昌县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记录。

赣州会昌县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人才住房

1、个人或配偶在会昌县城区拥有房屋产权(含国有、集体土地性质),或拥有店铺、写字楼和仓库等非住宅房屋产权的;

2、在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单位已提供(若已婚,夫妻双方或一方单位已提供)职工宿舍的;

3、夫妻双方或一方已购买/承租会昌县保障性住房的。

其他规定

共同申请人是指现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必须同在县城区工作和生活。